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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原县承诺为民办10件实事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
2011-01-11 21:46:00    来源:海原党建网    编辑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2011-01-11 21:46:00

  海原县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工作中,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深入实施“兴海富民”战略,2011年承诺为民办10件实事,力求把海原打造成“靓丽山城县、农业特色县、工业奋起县、生态修复县、教育先行县、文化繁荣县、民生改善县、民族团结县、和谐发展县”。

  一是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营养行动计划,切实改善全县高中阶段学生伙食,让每位学生每月吃两次肉,喝一瓶牛奶。

  二是筹资300万元以上,解决贫困大学新生“入学难”问题,进一步加大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,确保每个贫困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。

  三是对全县6000多名农村孕产妇实行全免费住院分娩,对危重症贫困孕产妇急救进行专项救助,进一步提升母婴健康水平。

  四是在老城区新建一座室内体育馆,方便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。

  五是投资2100万元,新建、改造李俊乡蔡祥村、三河镇辽坡等农村饮水安全及人饮工程5处,新建硬化集水场2000处,解决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。

  六是投资3800万元,对老城区水源地及39公里供水管网进行彻底改造,在原闵家塘水源地更新、新打机井5眼至8眼,配套“三遥”设备。

  七是多方筹措政府补贴资金,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,力争农民参保率达到80%以上。

  八是争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,对217万亩禁牧草原实行每亩6元补助,对185万亩草原实行每亩1.5元草畜平衡奖励,对84.3万亩人工草场实行每亩10元补助,对7万户农民实行每户500元生产资料综合补贴。

  九是筹资1000万元,新建西安、树台、关桥、郑旗等乡(镇)办公楼,筹资600万元,对部分有条件未集中供暖的乡(镇)实施集中供暖,筹资200万元,在乡(镇)主街道重点区域安装太阳能节能灯。

  十是投资4500万元,完成11条100公里农村公路硬化工作,完成关桥至双河25公里四级油路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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