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全市“两优一先”评选推荐工作有关要求,通过组织各乡镇(街道)和县直有关部门(单位)层层推荐上报,多方征求意见、深入考察酝酿、并经海原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,形成海原县全市“两优一先”拟推荐对象名单。为充分发扬民主、广泛听取意见、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。
一、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(16名)
1.马明杰,海原县史店乡徐坪村农村党员;
2.刘 忠,海原县西湖社区党总支书记、居委会主任;
3.李海鹏,海原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;
4.苗 强,海原县融媒体中心总编室主任;
5.田玉荣,海原县关桥乡脱场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;
6.陈毅勇,海原县新希望牧业有限公司设备组副主管;
7.田兴林,海原县贾塘乡黄坪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;
8.李成虎,海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干部;
9.马小琴,海原县中医医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;
10.李 静,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、局长;
11.田世亮,海原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;
12.杨世雄,海原县水务局副总工;
13.高花琴,海原县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、园长;
14.冯丽娜,海城街道北坪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;
15.陈 诚,海原县第二中学教师;
16.田 龙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专职委员。
二、拟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(15名)
1.何正旺,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政治委员、党委书记;
2.马金鹏,海原县郑旗中学党支部书记、校长;
3.田彦贵,海原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、文明办主任;
4.焦小丽,海原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股长;
5.李鸿鹏,海原县住建局机关支部书记、党建办公室负责人;
6.李 瑛,海原县树台乡党委书记;
7.高俊杰,海原县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;
8.田海平,海原县九彩乡党委副书记、统战委员;
9.李 骏,海原县西安镇党委委员、组织委员;
10.张 文,海原县高崖乡联合村党支部副书记;
11.马宝朝,海原县李俊乡党建办副主任;
12.马忠玉,海原县卫健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;
13.朱德平,海原县第一中学党总支书记;
14.马 兰,海原县委网信办办公室主任;
15.李富祥,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
三、拟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(12个)
1.中共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支部委员会;
2.中共共青团海原县党支部;
3.中共海原县高崖乡委员会;
4.中共海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部委员会;
5.中共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;
6.中共海原县海城镇高台村支部委员会;;
7.中共海原县海城街道黎明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;
8.中共海原县水务局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;
9.中共海原县蒲公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;
10.中共海原县西安镇白吉村支部委员会;
11.中共海原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;
12.中共海原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。
公示期间,如反映拟推荐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写信、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,向海原县委组织部举报。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海原县委组织部216室。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,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,并留下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。海原县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如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,将取消被举报人拟推荐人选资格。
公示时间:2026年5月25日至6月2日(5个工作日)
受理时间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—18:30
来信请寄: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街县委大楼二楼组织部216室,邮编:755200。
举报电话:0955-4017514
中共海原县委员会
2026年5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