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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海原县公开选任乡村振兴助理员公告》有关要求,现将海原县2023年公开选任乡村振兴助理员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告。
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: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+表彰奖励加分,按百分制计分,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附件:海原县2023年公开选任乡村振兴助理员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
海原县公开选任乡村振兴助理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