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原县坚持以学习贯彻中纪委机关、中组部《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》为重点,以落实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一律”为核心,将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同谋划、同部署、同推进,做到思想教育、严格监督、查办处理、责任落实四个到位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。
一是思想教育到位。坚持教育在先、警示在先、预防在先,突出抓好思想教育、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,采取中心组学习、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换届纪律;强化“一片一书”学习,时刻敲响警钟,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,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;融入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加强对党员干部严肃换届纪律教育,带头抵制不正之风。
二是严格监督到位。坚持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、考察、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,通过建立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联系点,选聘换届风气监督员,派驻督导组和巡回督查组,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,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,做到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,防止干部“带病提名”、“带病提拔”。
三是查办处理到位。坚持抓早、抓小、抓现行,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,坚决查处一起。畅通群众举报渠道,充分发挥“12380”综合举报受理平台作用。落实立项专办制度,建立快速查核机制,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,做到从快从严查办违规违纪行为。
四是责任落实到位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强化主体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,级级狠抓落实。突出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,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抓、带头抓换届风气监督工作。明确了县纪委、县委组织部、人大、政协、宣传、统战、政法等单位职责,全力做好相关工作。